question-icon 产假和年休假重合了会冲突吗?

我怀孕了,公司给批了产假。但我之前还有年休假没休,现在发现产假和年休假的时间有重合。我就想知道这两个假期重合的话会不会有冲突,我还能不能正常享受这两个假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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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假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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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和年休假重合了并不冲突,劳动者依旧可以同时享受这两个假期。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产假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给予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殊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而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带薪休假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此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这就表明,产假和年休假是相互独立的两种假期,它们的性质和目的不同,并不会因为时间上的重合而导致冲突。所以,即使产假和年休假重合,女职工仍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分别享受这两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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