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担保人的抗辩权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担保人所享有的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担保人抗辩权的常见类型:
一、一般抗辩权
一般抗辩权是基于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辩权而产生的,担保人可以主张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比如,当主合同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时,债务人本可以以此为由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此时担保人也能以同样的理由进行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主合同是基于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担保人就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进而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二、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特有的权利。在一般保证中,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 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时效抗辩权
如果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担保人可以行使时效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当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时,担保人可以依据此规定,拒绝债权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四、抵销抗辩权
若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担保人可以主张抵销。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担保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主张以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来抵销保证债务。
总之,担保人的抗辩权是法律赋予担保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不同的情形下,担保人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行使不同类型的抗辩权。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非吸从犯认罪认罚后法院会如何判决?
立案了被告人会有什么后果?
网络诈骗的职工会被判刑吗?
医疗事故概念构成原则是什么?
别人工资打我卡上显示我欠税了该怎么办?
社保一定要公司法人交吗?
交了物业费后物业不打扫卫生怎么办?
外地献血在老家用血是否可以免费?
为了行人安全,道路上设置了哪些标线?
驾驶证怎么转回本地?
火车乘务员是否有退休金?
有医保挂号费是否可以报销?
车祸肇事逃逸会如何处理?
在江苏初犯盗窃能判缓刑吗?
把钱存在房贷卡里会直接扣款吗?
该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私自扣押车辆该怎么办?
如何查询公民的财产保全情况?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