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权有哪些类型,抵押权的消灭形式有哪些?

我之前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现在有点担心这个抵押权的事儿。我想知道抵押权都有哪些类型,另外在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会消灭呢?比如我要是把钱还清了,抵押权是不是就没了,还有没有其他的消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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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类型
  • #抵押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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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接下来我们分别了解一下抵押权的类型和消灭形式。 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不动产抵押,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抵押类型,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例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房屋抵押,个人或企业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来获取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否则抵押权不成立。 二是动产抵押,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担保方式。比如企业将自己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动产进行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动产抵押不登记也能设立抵押权,但登记后对抗效力更强。 三是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像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就属于权利抵押。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些权利抵押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设立和登记规则。 抵押权的消灭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主债权消灭。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如果主债权因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等原因而消灭,那么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例如,你向银行贷款用房子做抵押,当你还清了全部贷款,银行的主债权消灭,对应的抵押权也就消灭了。《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 其次是抵押权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抵押物等方式实现抵押权。一旦抵押权实现,抵押权自然消灭。 再者是抵押物灭失。如果抵押物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灭失,且没有代位物(如保险金、赔偿金等),那么抵押权也会消灭。不过,如果有代位物,抵押权可以及于代位物。 最后是债权人放弃抵押权。债权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如果债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抵押权,那么抵押权消灭。《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消灭。 了解抵押权的类型和消灭形式,有助于我们在涉及抵押的经济活动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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