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通俗来讲,就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了,但它的效力还不确定,需要经过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情况来确定它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效力待定合同包括的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一个12岁的孩子,他签订了一份价值比较高的买卖合同,这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他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来决定是否追认这份合同,如果追认了,合同就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第二种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比如张三没有得到李四的授权,就以李四的名义和王五签订了合同,这个合同的效力就需要李四来决定是否追认,在李四追认之前,合同效力待定。 第三种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例如,甲把乙的电脑卖给了丙,甲并没有处分这台电脑的权利,那么甲和丙签订的这个买卖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如果乙事后同意甲的处分行为,合同就有效,否则合同无效。 了解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能让我们在签订合同等民事活动中更加谨慎,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