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子女后还能要回来吗?
我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子女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我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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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过户给子女后能否要回来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基于赠与方式过户的情况。当父母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时,一般而言,在完成过户手续后,赠与行为就已经完成,房子的所有权正式转移给了子女。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若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出现上述法定情形,父母是有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撤销赠与,从而要回房子的。 其次是买卖方式过户的情况。要是父母和子女之间以买卖的方式进行房产过户,这其实就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关系。如果双方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比如子女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父母也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通常情况下,父母是不能随意要回房子的。除非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例如合同是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如果是基于附条件赠与进行过户的,即父母在赠与房子时附加了一定的条件,比如要求子女赡养自己等。若子女没有满足这些条件,父母同样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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