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给了别人,并且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但现在我有些后悔了,不知道在法律上我还能不能把这套已经过户的房产要回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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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赠与的房产即便已经完成过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还是能够要回来的。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当赠与的房产完成过户登记,房产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给了受赠人。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说,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了暴力行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的身体和精神,这种就属于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赠与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例如,受赠人故意杀害赠与人,导致赠与人死亡,赠与人的继承人就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撤销赠与。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赠与人在赠与房产后,若其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里一般不涉及已过户房产的返还问题,更多是针对尚未交付的赠与财产。所以,赠与的房产已过户后,赠与人要回房产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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