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未经授权用我的名义订立合同,对我发生效力吗?
我发现有人未经我的允许,用我的名义和别人订立了一份合同。现在对方拿着合同要求我履行相关义务,我很疑惑,我根本没签过这个合同,也没授权别人帮我签,这合同对我会有效力吗?我需不需要履行合同里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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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未经授权用您的名义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合同是否对您发生效力,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别人在没有您授权的情况下以您的名义订立合同,在您没有对这份合同进行追认之前,它对您是不产生效力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您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举例来说,如果甲未经您的授权,用您的名义和乙签订了一份购买货物的合同。乙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甲没有代理权,是善意相对人。在您还没有对这份合同进行追认之前,乙发现了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那么乙就可以选择撤销这份合同。 然而,如果构成表见代理,情况就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意味着,当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时,即使实际上没有授权,合同也会对您产生效力。例如,您曾经长期让甲作为您的代理人和乙进行业务往来,后来您取消了甲的代理权,但没有及时通知乙。之后甲又以您的名义和乙订立了合同,乙有理由相信甲还是有代理权的,这种情况下合同就可能对您发生效力。 如果合同最终对您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总之,别人未经授权用您的名义订立合同,合同是否对您有效力,要根据是否有追认以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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