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没签订劳动合同,出了事是否属于工伤?


未满18周岁未签订劳动合同,出了事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这是一种在工作场景下发生的,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的伤害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对于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只要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情形,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此外,我国法律对未成年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但并不禁止其参加合法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该未成年人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总之,未满18周岁没签订劳动合同,出了事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以及能否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