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什么时候生效?

我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说给一位亲戚设立了居住权。我就想知道这居住权到底啥时候开始生效啊?是签合同的时候,还是得去办了登记才生效?要是没搞清楚,之后住进来发现还有别人有居住权,那可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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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这是一种用益物权,能让居住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合法居住在他人房屋里。 关于居住权的生效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也就是说,仅仅签订居住权合同是不够的,居住权并不会在合同签订时就生效。必须要到相关的登记机构去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从登记完成的那一刻起,居住权才正式生效。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居住权合同,约定李四可以在张三的房子里居住十年,但如果李四没有去办理居住权登记,那么李四就不能以居住权人的身份合法居住在该房屋里。只有当李四完成了居住权登记,他才真正获得了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所以,居住权生效的关键时间点就是完成登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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