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我最近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我想了解下,这个居住权最长能有多久啊?我担心会影响我之后对房子的使用,所以想弄清楚法律上对于居住权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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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别人可以根据和房屋所有权人的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住在这个房子里。 关于居住权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但《民法典》并没有直接规定居住权的最长期限。 居住权的期限一般是由当事人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等方式来约定。如果合同或者遗嘱中明确了居住权的期限,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期限来执行。比如,双方约定居住权期限为20年,那么居住权人就可以在这20年内合法居住在该房屋内。 如果合同或者遗嘱中没有约定居住权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这时候可能会产生一些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例如考虑居住权设立的目的、居住权人的情况等因素。不过从理论上来说,居住权最长可以到居住权人死亡为止。 所以,居住权的期限不是固定的,关键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可能以居住权人生命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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