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不达标被辞退,是否会有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业绩不太理想,没达到公司设定的标准,现在公司打算辞退我。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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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不达标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员工处于试用期,且用人单位已书面告知劳动者业绩考核是录用条件之一,而员工未达到该业绩要求,即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某公司明确告知试用期员工,每月销售业绩达到10万元为录用条件,若员工试用期内业绩未达标,公司辞退该员工时无需支付补偿。 其次,若劳动者转正后因个人能力不足导致业绩不达标,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为5000元,因能力问题业绩不达标被辞退,公司需支付3个月工资即15000元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劳动者是故意拖延、延缓工作导致业绩不达标,如出现上班兼职副业、刷网文、看网剧等情形,从而无法完成业绩指标,这种属于员工故意不想工作、不愿完成公司工作任务的情况。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予以惩处,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业绩不达标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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