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如何理解以及如何量刑?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最近听说了偷税罪这个词,心里有点担心。想知道到底什么情况算偷税罪,要是真犯了这个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我就怕一不小心触碰到法律红线,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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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其实现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表述为逃税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逃税罪的理解和量刑。 首先,来理解一下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纳税人就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比如企业老板、个体工商户等;扣缴义务人则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常见的像公司在发工资时帮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就是扣缴义务人。欺骗、隐瞒手段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行为。 关于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例如,一家企业通过做假账的方式,少申报收入,从而少缴纳税款,如果少缴的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就可能构成逃税罪。若企业能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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