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应该怎么获得赔偿?
我在试用期内,兢兢业业工作,却突然被公司无故辞退,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让我明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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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这种无故辞退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有合法合理的理由,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如果没有这些法定理由就辞退劳动者,就是违法的。 其次,关于赔偿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由于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最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最后,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辞退通知、工作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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