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在探讨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时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指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例如,只有C1驾照却去驾驶大型客车,或者根本没有驾照就开车上路,这些都属于无证驾驶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就表明,交强险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即便驾驶人是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也需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比如,张三无证驾驶车辆撞伤了李四,李四因伤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此时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对李四进行赔偿。 不过,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无证驾驶导致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用赔的。而且,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可以向无证驾驶的致害人追回来。 对于商业保险,情况通常有所不同。商业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商业保险合同会把无证驾驶列为免责条款。这意味着,如果驾驶人无证驾驶,商业保险公司通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王五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商业保险合同里明确规定了无证驾驶免责,那么当王五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商业保险公司就不会进行赔偿。 所以,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时,交强险在一定范围内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会保留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而商业保险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本身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还会面临法律的制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取得合法驾驶资格后再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