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结婚对方打胎是否要给营养费?

我和对象没结婚,她意外怀孕后决定打胎。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给她营养费呢?我有点纠结,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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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在未结婚的情况下,一方打胎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营养费,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这里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在恋爱期间导致女方怀孕并打胎,如果男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强迫女方发生性关系等,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时男方需要对女方的损害,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承担赔偿责任,营养费自然也包含在内。 然而,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这种情况相对复杂。虽然双方都有一定责任,但女方因为怀孕打胎,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较大的损害。从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的角度出发,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给予营养费可以看作是对女方身体恢复和精神抚慰的一种补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必须支付营养费。不过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女方的实际损失等,来判定男方是否需要支付以及支付的具体数额。所以,即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从道德和情理层面,男方给予一定的营养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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