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婚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想分开,对方不同意。我听说可以起诉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未婚起诉离婚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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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婚起诉离婚”在法律上其实有不同的情形。这里的“未婚”意味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在法律上这种关系被称为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不过,同居期间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有共同经营的收益等,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要向法院起诉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财产的购置凭证、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然后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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