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抚养费协议该怎么写?


未婚先孕抚养费协议是双方法律主体就未成年子女抚育事宜达成的法律专约。下面为您介绍书写要点: 首先是协议双方信息。要清楚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确定协议主体。 接着是抚养权归属。明确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比如“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子女姓名)的抚养权归甲方(具体姓名)” 。这能确定孩子跟谁生活。 然后是抚养费相关内容。包括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例如“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甲方抚养费人民币XX元” 。费用要综合考虑孩子实际需求和支付方经济状况。 再就是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要约定好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像“乙方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周六上午X点到下午X点” 。 还要考虑特殊情况。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另外,若一方违反协议该如何处理也要写明,像“若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孩子的抚养权” 。 最后是协议生效和份数。注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虽然是针对离婚情况,但未婚先孕同样适用这些原则,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