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完全好,医生不开疗假,是否可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我工伤后还没完全好,医生也不给开疗假了,现在很纠结能不能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我担心没完全好会影响鉴定结果,又怕错过鉴定时机。想了解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做鉴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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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完全好,医生不开疗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首先,要明确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概念。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说,并不是要求工伤必须完全痊愈才能做鉴定,而是伤情相对稳定,并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就可以进行鉴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体内存在诸如钢钉、钢板之类的内置固定器械,一般必须在这些装置被拆除之后才能够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内置固定器械可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一定影响,拆除后更能准确地评估伤残情况。 最后,鉴定时机的选择通常不会对最终的伤残等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工伤员工而言,应在伤势稳定之后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便确定工伤的具体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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