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支付赔偿款是否无权行使追偿权?

我之前帮别人承担了一些责任,本想着之后能向对方追偿。但目前我还没支付全部赔偿款,现在就想找对方追偿。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没付清赔偿款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向对方行使追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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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未支付赔偿款通常是无权行使追偿权的。下面我们详细来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理解追偿权的概念。追偿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方在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责任后,有权向其他应当承担责任的人要求偿还相应款项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替别人多承担了责任,之后可以找别人要回你多付的部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支持未支付赔偿款不能行使追偿权这一观点。比如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连带债务人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时,在其实际承担的范围内才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这里强调了“实际承担”,也就是你得真正支付了赔偿款,才满足追偿的前提条件。 这背后的原理是,追偿权的行使需要有实际损失的发生。如果你还没有支付赔偿款,那么就不存在实际的损失,自然也就不能要求别人偿还。因为追偿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已经产生的实际损失,如果没有损失,追偿就没有了基础。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甲和乙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甲虽然答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还未向丙支付赔偿款,此时甲就不能直接向乙行使追偿权。只有当甲实际支付了赔偿款后,才可以在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范围内向乙追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追偿权纠纷案件时,也会严格审查原告是否已经实际支付了赔偿款。如果没有支付,一般会驳回其追偿的请求。所以,如果你想行使追偿权,就需要先完成赔偿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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