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社保的失业金怎么算?
我工作的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我失业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没交社保的情况下,失业金该怎么计算呢?心里很没底,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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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是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通常情况下,要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和社保的缴纳情况紧密相关。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正常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是参加了失业保险,也就是缴纳了社保中的失业保险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因此失业时,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存在按照正常社保缴纳情况来计算失业金的问题,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其未缴纳社保而导致自己无法领取失业金的损失。 具体的赔偿计算方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一般来说,会参考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通常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来确定的。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假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规定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那每月的失业保险金就是1600元。 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应领取的期限来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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