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办理结婚登记,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和对象没办理结婚登记,但一直共同生活。现在对象去世了,他家里人都不认可我,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未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享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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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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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继承权的享有与否和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密切相关。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定继承这个概念。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而婚姻关系是法定继承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也就是说,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才被认可为夫妻关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才能够作为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可以参与到遗产的分配当中。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仅仅是同居关系,那么在法定继承的层面,同居的一方通常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不过,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也是有可能分得适当遗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所以,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在生活中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分给适当的遗产,但这和基于婚姻关系的法定继承权是不同的概念。总之,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特殊情形下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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