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癌症用别人身份证住院是否犯法?
我查出了癌症,因为一些原因想用别人的身份证去住院,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否被允许,会不会触犯什么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展开


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住院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一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用别人身份证住院就属于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被冒用者如果追究,冒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从医保法规方面考虑,如果使用他人身份证住院并进行医保报销,就属于骗保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这种骗保行为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公平性,破坏了国家的医保制度。 从刑法层面来说,如果骗保数额较大,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查出癌症用别人身份证住院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会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