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吗,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要注意什么?


首先,我们来探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对子女的探视权,这种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而无效。再如,协议中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只有当离婚协议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接下来,说说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注意区分债务的用途。如果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即使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务数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就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在处理离婚协议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