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老公打算协议离婚,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对财产分割进行了约定。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在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万一之后他反悔了,这份约定还能作数吗?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书的性质。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财产分割的约定在民事法律层面是有效的。 然而,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是有特殊条件的。它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当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并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虽然在双方之间可能有一定的约定意义,但并不产生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比如,一方反悔不同意按照协议分割财产,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该协议向法院请求强制对方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一般是一年)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若查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撤销该协议,并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