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约定孩子抚养权是否有效?
我和我爱人在婚内签了个协议,约定以后要是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现在我们真要离婚了,他又反悔不想把孩子给我。我就想问问,我们之前婚内签的这个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有没有效啊?
展开


婚内约定孩子抚养权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孩子抚养权的概念。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照顾子女生活起居、教育子女等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角度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进行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婚内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该约定是有参考价值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约定一定会被法院完全采纳。因为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核心的考量因素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例如,若在离婚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即使有婚内约定,法院也可能会重新考虑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所以,婚内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其效力是相对的。它可以作为一种参考,但最终孩子抚养权的确定还是要以法律规定和孩子的实际利益为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