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有哪些内容?
我在工作中跟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听说有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一,想知道这个解释具体有哪些内容,对我这种劳动争议的处理能起到什么作用,能帮我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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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是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 该解释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在受案范围上,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等,这些纠纷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这就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争议指明了方向,让大家清楚什么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管辖方面,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解决了当事人在选择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避免了管辖不明导致的纠纷。 在仲裁与诉讼的衔接上,解释也有详细规定。比如,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保障了仲裁和诉讼程序的顺畅进行。 此外,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和终止等方面也有相关规定。根据该解释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些规定有助于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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