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是否有效?
我和伴侣签了婚内财产协议,对各自财产和债务做了约定。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份协议在离婚时还有没有效,会不会不被法律认可。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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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一般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婚内财产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的约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使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有效,首先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的情况。例如,如果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手段逼迫对方签订协议,那么这种协议很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协议不能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否则该约定在涉及债权人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最后,协议的签订形式要符合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口头协议,但口头协议在发生纠纷时往往难以举证,所以书面形式更为稳妥。 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在离婚时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但如果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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