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有效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签订协议的场景中,这三个条件同样适用。 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来看,参与协商并签订协议的双方,无论是患者及其家属,还是医院的代表,都应当是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比如患者本人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自己参与协商和签订协议;如果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需要其法定代理人来参与。医院方面,则应当由具有代表医院签订协议权限的人员来进行。 意思表示真实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都应当是出于自愿,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例如,如果医院以不继续治疗相威胁,迫使患者签订对其不利的协议,那么这个协议的签订就不是患者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是协议有效的必要条件。比如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方式或者金额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这部分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患者在签订协议时,由于对医疗纠纷的情况了解不全面,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协议的内容对其明显不利,那么患者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请求撤销该协议。 总之,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签订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等情况,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