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爷爷最近去世了,留下一份打印的遗嘱,里面分配了他的财产。家里人对这份遗嘱的效力有争议,有人觉得打印的不算数。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打印的遗嘱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展开


在日常生活中,打印遗嘱的情况越来越常见,很多人都会关心打印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下面我们就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打印遗嘱的定义。打印遗嘱就是通过电子设备制作并打印出来的遗嘱。过去,对于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随着时代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其效力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打印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里的见证人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这是为了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避免受到他人不当影响。 第二个条件是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遗嘱被篡改或者部分内容被替换。 只有当打印遗嘱同时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时,才会被法律认定为有效。比如,老张立下一份打印遗嘱,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朋友在场见证,老张和这两个朋友都在遗嘱的每一页签了名,还注明了日期,那么这份遗嘱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总之,打印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来订立,这样才能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合法有效的执行,避免日后继承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