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威胁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我之前在别人的威胁下签订了一份合同,现在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这份合同有没有效。而且我也想了解一下,除了被威胁签的合同,还有哪些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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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被威胁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可撤销合同的类型之前,我们先来理解几个基本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可撤销合同,就是在合同成立之后,由于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其撤销的合同。 首先,关于被威胁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意味着,如果合同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签订的,受威胁的一方并非出于真实意愿签订该合同,那么受胁迫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这份合同。在合同被撤销之前,合同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例如,甲威胁乙,若不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就伤害乙的家人,乙因害怕而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下乙就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 接下来,我们看看可撤销合同的其他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常见的可撤销合同情况: 一是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比如,甲误以为乙出售的是明代古董花瓶而签订了购买合同,后来发现该花瓶是现代仿制品,甲就可以基于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 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地震灾区,商家利用灾民急需生活物资的困境,以高出市场数倍的价格出售食品,灾民与商家签订的购买合同就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三是欺诈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甲故意隐瞒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的事实,将车辆卖给乙,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就可以因甲的欺诈行为请求撤销合同。 综上所述,被威胁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同时法律还规定了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等情形下订立的合同也属于可撤销合同的范畴。当我们遇到这些情况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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