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都有其法定的形式要件,只要遗嘱符合这些法定形式要件,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而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首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立的遗嘱无效。所以遗嘱人在办理公证时,必须精神正常,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其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不存在受胁迫、欺骗等情形。再者,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遗嘱未公证不一定无效,只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内容和形式合法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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