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我和别人签了股权转让合同,但是还没去办理变更登记。我有点担心,这合同会不会因为没办变更登记就没效力了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合同到底还有没有效,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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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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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股权转让合同。简单来说,股权转让合同就是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按照约定的价格、条件等转让给他人的一种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 再来看变更登记的性质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的变更登记更多的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向社会公示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保障交易安全。变更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合同本身仍然是有效的。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转让方要把股权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要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然而,未办理变更登记可能会产生一些其他的法律后果。比如,在没有完成变更登记之前,受让方虽然基于有效的合同取得了股权的相关权益,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转让方又将该股权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那么第三人就可能合法地取得该股权,受让方只能向转让方主张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但会对股权的对抗效力产生影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障自身权益,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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