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遇到个事儿,在一次纠纷里我想找当时在场的人给我作证。但我不太确定人证有没有用,也不知道在法律上它有没有效力。我想了解下,人证到底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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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法律领域,人证也被称作证人证言,它指的是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有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表明证人证言在经过查证属实后,是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 在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不过,人证的证明力并不是绝对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来判断人证的证明力。比如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如果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其证言的可信度可能会受到影响。此外,证人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也会对人证的证明力产生作用。如果证人由于自身生理或心理原因,导致其对案件事实的感知、记忆或表达不准确,那么其证言的证明力也会相应降低。 总之,人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它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判断,并且要结合其他证据一起,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更有力地证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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