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代书遗嘱继承遗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家里老人最近去世了,留下一份代书遗嘱说把遗产给我。但家里其他亲戚不认可,说代书遗嘱没效力。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他人代书遗嘱用来继承遗产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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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代书遗嘱继承遗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它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意味着一份有效的代书遗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第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为见证人。比如,遗嘱人的子女、与子女有生意往来的朋友等,就不适合作为见证人。 第二,必须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遗嘱内容。代书人要准确无误地记录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篡改或添加内容。 第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签名是对遗嘱内容的确认,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要注明遗嘱订立的年、月、日。这有助于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对于判断哪份遗嘱具有优先效力非常重要。 如果一份代书遗嘱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订立,那么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人可以依据这份遗嘱继承遗产。相反,如果代书遗嘱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的继承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所以,当涉及到代书遗嘱继承遗产的问题时,一定要仔细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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