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我之前受了工伤,做了工伤鉴定。但之后因为一些事一直没处理赔偿的问题,现在过去好几个月了,我担心工伤鉴定会不会过期。我就想知道工伤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啊,超过这个时间会不会影响我后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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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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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关于工伤鉴定的有效期,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从事故发生到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单位有30天的时间,职工一方有1年的时间。 其次,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有效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一般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但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另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最后,在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在获得工伤鉴定结果后,要及时主张自己的赔偿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时间规定和要求,职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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