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要弄清楚盗窃与侵占罪的区别,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是犯罪对象。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可以理解为他人对财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权。比如,你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虽然你暂时没有拿在手里,但你对手机仍有占有权,此时如果有人偷偷拿走,就可能构成盗窃。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代为保管”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帮忙保管,你有妥善保管的义务;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埋藏物则是埋藏于地下的财物。例如,你帮朋友保管一个贵重物品,之后你却想据为己有,这就可能涉及侵占罪。 从行为方式上看,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在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财物。比如,小偷趁人不注意,溜进房间偷走财物。而侵占罪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并拒不退还或交出。比如,你捡到别人丢失的钱包,失主找到你要求归还,你却拒绝,这就符合侵占罪的行为特征。 在主观故意方面,盗窃罪在实施行为之前就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行为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行为。而侵占罪是在合法持有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