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占罪和盗窃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类的犯罪,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挖到埋藏的东西,你却不想还回去,占为自己的了。而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偷偷摸摸地把别人的东西拿走。 从犯罪对象来讲,侵占罪的对象是特定的,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例如,帮朋友保管的电脑、在餐厅捡到别人遗忘的手机、无意中挖到的埋藏在地下的财物等。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范围更广,只要是别人合法占有的东西,都可能成为盗窃的目标,像放在家里的现金、停在路边的自行车等。 在行为方式上,侵占罪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比如一开始你是合法地拿着别人让你保管的东西,后来却不想还了。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财物,这种秘密性是指行为人自认为在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财物。 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来看,侵占罪的犯罪故意通常产生在合法持有财物之后;而盗窃罪的犯罪故意是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就已经产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