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法扣分标准是怎样的?


车辆违法扣分标准是交通管理部门为了规范驾驶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当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时,会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扣除相应的驾驶证分数。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违法行为的扣分标准: 1分的情形: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这些行为一次记1分。 2分的情形:在新的规定中,一些原来记2分的情形有了调整。不过在之前,比如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会记2分。虽然部分行为分数有变动,但规范驾驶、保障安全的原则不变。 3分的情形: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这些行为一次记3分。 6分的情形: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这些行为一次记6分。 9分的情形: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这些行为一次记9分。 12分的情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这些行为一次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