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借钱是否构成诈骗以及如何判罚?
我之前自愿借钱给别人,现在对方一直不还钱,还玩消失。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遭遇了诈骗。我想知道自愿借钱这种情况到底构不构成诈骗,如果构成的话会怎么判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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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诈骗的核心在于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在自愿借钱的情况下,一般而言,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确实是因为正当需求而借款,即便之后无法偿还,这通常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比如张三因为家里人生病需要钱,向李四说明情况后借到了钱,这就是正常的借贷。 然而,要是借款人在借钱时就抱着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即便出借人是‘自愿’把钱借出去,也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王五编造自己投资大项目能赚大钱的虚假事实,骗赵六借钱,实际上却把钱挥霍掉且根本没打算还,这种就可能构成诈骗。 关于诈骗罪的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确定具体标准。 如果认为自己遭遇了诈骗,应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只是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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