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针对商标抢注有哪些方式?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标识,代表着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然而,商标抢注现象时有发生,这给企业带来了诸多困扰。下面为您介绍企业针对商标抢注可以采取的一些方式。 商标异议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通常为三个月),企业若发现他人抢注自己的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企业要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像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包装等,以此证明自己对该商标享有在先权利。 商标无效宣告也是重要手段。如果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企业可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要是对方属于恶意抢注驰名商标,不受五年时间的限制。《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企业还可以通过与抢注方协商解决。尝试与抢注方进行沟通,向其说明该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争取达成和解,让抢注方转让该商标。不过这种方式需要双方都有协商的意愿和诚意。 若协商不成,企业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抢注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企业因商标抢注所遭受的损失。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为了预防商标抢注,企业自身也应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在产品投入市场之前,就提前规划好商标注册事宜,避免给他人可乘之机。同时,要持续关注商标公告,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抢注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