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途径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直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二种途径是在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主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在侦查过程中,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即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没有提出申请,侦查机关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取保候审。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该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三种是由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认为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向办案机关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更准确地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从法律角度为其撰写详细的申请材料,增加取保候审申请成功的几率。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注意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同时,要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信息。如果申请成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否则,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