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债务重组的常见方式: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这种方式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因甲公司财务困难,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80万元现金清偿债务,这就属于以现金进行债务重组。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比如,甲公司用一项固定资产清偿对乙公司的债务,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60万元,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为70万元,那么甲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10万元(70 - 60),同时确认资产转让收益10万元(60 - 50)。 二、债务转为资本 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例如,丙公司欠丁公司债务100万元,经协商,丁公司同意丙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抵偿债务,丙公司向丁公司增发了一定数量的股份,丁公司成为丙公司的股东,这就是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重组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例如,戊公司欠己公司一笔债务,约定年利率为10%,经协商,己公司同意将年利率降低至6%,这就属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 根据会计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庚公司欠辛公司债务,先以一部分现金清偿,再以一项固定资产抵偿一部分,剩余债务通过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处理。在这种组合方式下,债务人应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债务重组的各种方式都有其适用的情况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