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在相关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货币补偿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它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然后拆迁人根据评估价格向被拆迁人支付相应的货币。这种方式简单直接,被拆迁人拿到钱后可以自由支配,比如可以用来购买新的房产或者做其他投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产权置换,也叫产权调换。就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差价。产权置换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二是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此外,还有一种是结合型补偿,就是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由于各地的房价和地价差异很大,很多地方会综合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采用这种结合型的补偿方式,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总之,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补偿时,应充分了解各种补偿方式的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如果在拆迁补偿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