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后多久内都可以办理离婚?
我和配偶前段时间去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30天已经过了,这几天我俩有点忙,还没去办离婚证。想问问在离婚冷静期30天后,到底多久内去办理离婚手续才有效啊?担心错过时间又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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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需要在接下来的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简单来说,就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前30天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当这30天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要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超过了这个30天的期限还没去申请,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就得重新走申请流程。 这一规定出自《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例子,比如你们是1月1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那么1月1日到1月30日是离婚冷静期。如果这期间双方都没反悔,那么从1月31日开始的30天内,也就是到2月28日(以2025年为例),你们需要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错过了这个时间段就前功尽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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