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分哪几种?


医疗损害责任有多种分类方式。 从责任程度角度来说,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意味着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就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从损害类型角度划分,包括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等。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检验、诊断、治疗等医疗行为时,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比如医生在手术中因技术不熟练导致患者受伤。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医疗行为时,违背告知、保密等义务,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其他合法权益损害。例如未向患者充分说明手术风险就进行手术。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等医疗产品,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引发的责任。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背告知、保密等义务造成损害引发的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因使用有缺陷医疗产品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引发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