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宅基地土地补偿费是给集体吗?

我家有块宅基地,现在涉及到土地征收,听说会有土地补偿费。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到底该归谁,是归集体,还是也有我的份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宅基地土地补偿费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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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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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补偿费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根据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的。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是支付给集体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当涉及到宅基地征收时,除了土地补偿费外,还有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及安置补助费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所以,虽然宅基地土地补偿费给集体,但村民能获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等。并且,如果集体获得土地补偿费后,也会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如何使用和分配这笔费用,村民可能也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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