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取得方式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原始取得,通俗来讲,就是发明创造人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完成发明后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经过法定程序获得专利权。这是最常见的取得专利权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当发明满足这些条件后,申请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就会授予发明专利权。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从原专利权人那里获得专利权。常见的继受取得方式有转让、继承等。在转让方面,专利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在继承方面,如果专利权人去世,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继承该专利权。总之,无论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