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了解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方式,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分别来看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 医疗纠纷的防范,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言,首先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其次,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及时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再者,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医疗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说,要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如实告知病情、病史等信息。同时,要理性对待医疗风险和医疗结果,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和专业判断。 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自主性等优点,能快速解决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二是申请人民调解。医患双方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具有专业性、中立性等特点。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三是申请行政调解。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终途径。患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总之,无论是防范还是处理医疗纠纷,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合法、合理、公正的方式进行,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