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怎么了呢?
我家这边有一些安置房,最近关于这些安置房有好多说法,有人说安置房产权有问题,有人说交易有风险。我不太懂,就想问问安置房到底怎么回事,它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会不会影响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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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通俗来讲,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土地开发等项目时,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而建造的房屋。一般来说,它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从产权角度来看,安置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种类型的安置房就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不符合转让条件。 另一种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太大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在交易方面,由于部分安置房存在交易限制,所以在购买安置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的产权状况、是否达到交易年限等信息。如果在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等风险。《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购买安置房前一定要谨慎,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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