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属于性骚扰?
我在生活中感觉有时候别人的一些举动让我很不舒服,但又不确定这算不算性骚扰。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属于性骚扰呢?是言语上的,还是肢体上的,或者两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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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带有性意味的行为,这种行为会让对方感到不舒服、被冒犯或者受到威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性骚扰的行为表现形式是多样的。言语方面,比如不恰当的性暗示话语、黄色笑话、带有性意味的评论等,只要违背他人意愿,让对方产生不悦,就可能构成性骚扰。 文字上,通过短信、微信等发送色情图片、视频或者含有性暗示的文字内容,同样可能属于性骚扰行为。 图像方面,在他人能看到的地方展示色情图片、视频等也属于此类。 肢体行为上,违背他人意愿的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像触摸、亲吻、拥抱等,也会被认定为性骚扰。总之,判断是否为性骚扰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背他人意愿且具有性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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